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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使馆发言人就张昆仑提前解除劳教发表谈话
2004-06-15


   张昆仑是中国公民,因从事“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我有关部门依法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外国人应该尊重我国的司法主权,不应说三道四。

   张昆仑在劳教期间,对“法轮功”邪教以及他本人的违法事实等问题都有了认识,并表示要与“法轮功”邪教划清界线,脱离“法轮功”邪教;要遵守法律,做守法公民。

   鉴于我国劳教制度的法律宗旨是“教育、感化、挽救”,并考虑到张在劳教期间的表现,我有关部门决定,已于1月10日依法提前解除对张昆仑的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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