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使致辞 使馆信息 中秘关系 经贸合作 文化交流 领侨事务 领事提醒 中国概况 秘鲁简介 新闻时事 外交部发言人谈话
 
 
  专题资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
     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揭批邪教"法轮功“
     揭批“法轮功”— 凯风网
     中国与APEC
     中拉关系
     中国西藏
     中国台湾
     西部大开发
     2008年奥运会
   
首页 > 中国概况
税 收
2004-06-15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单一的税制,税收与企业经济活动没有直接挂钩,缺乏应有的活力。从1981年起,中国政府向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征收所得税,迈出了税制改革的第一步。从1983年到1984年,国内企业实行了利改税的改革,对外建立了涉外税制,改变了过去税种单一的状况,初步形成了一套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复合税制体系,对财政和经济的调节起到促进作用。1994年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进行了全面的税收结构性调整。1996年,中国还实施调低关税税率和出口退税税率,以及实行进口监督等三项改革。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