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证办理须知
2016-11-30 05:15

旅行证是护照替代证件,通常只发给下列几类中国籍公民:

  1. 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

  2. 临时出国期间护照遗失、被盗、损毁、过期人员

  3. 所持护照或海员证已过期或遗失但急于回国的海员

  4. 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外国永久居留权者。

  5. 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

  一、 所需材料

  1.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2. 申请人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刻录于CD光碟上,具体规格: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纸质照片需由照片馆冲洗或使用专业照片打印纸打印,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照片。电子照片文件需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到80K字节之间。照片宽33mm,高48mm,其中头部宽度在15mm至22mm之间,头部高度(从下巴到头顶)在28mm至33mm之间。详见《换补发护照照片规格要求》http://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bzzn/gzlxz/t1487576.htm。

  3. 根据申请人情况的不同,还须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持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者,需提交香港、澳门特区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台湾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秘鲁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临时出国期间护照遗失、被盗、损毁、过期人员,需填写《失照登记表》(需粘贴一张照片)、提交原护照复印件、过期的情况说明。

  (3)持过期护照或海员证的海员,需提交护照或海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派出单位及秘鲁当地船代公司出具的申办旅行证的函件。

  (4)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需提交儿童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秘鲁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旅行证的书面声明。(自2019年1月1日起,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办理旅行证需提交上述材料外,只需父母其中一方或一位其他法定监护人需陪同到场并签署同意办理旅行证)

  二、注意事项

  1. 旅行证只颁发给中国公民,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含外籍“难民”)应持外国护照申请签证。

  2. 持旅行证的台湾同胞,可在有效期内直接前往大陆。但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须申请进入许可。

  3.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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