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使致辞 使馆信息 中秘关系 经贸合作 文化交流 领侨事务 领事提醒 中国概况 秘鲁简介 新闻时事 外交部发言人谈话
 
 
  专题资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
     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揭批邪教"法轮功“
     揭批“法轮功”— 凯风网
     中国与APEC
     中拉关系
     中国西藏
     中国台湾
     西部大开发
     2008年奥运会
   
首页 > 外交部发言人谈话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方有关“世界新闻自由日”的声明答记者问
2010-05-07

  问:美国总统奥巴马5月3日就“世界新闻自由日”发表书面声明,批评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限制新闻和言论自由。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闻事业蓬勃发展,新闻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并依法享有充分的新闻报道自由,其各项权益得到依法保护。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犯罪。我们敦促美方尊重事实,正确看待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停止对中国的无端指责。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